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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客逸家|终于等到你,国家租赁条例

作者:小飞哥

发布时间:2020-09-08

浏览量:1164

*近两年房屋租赁市场乱象丛生,高收低租、租金贷等问题层出不穷,如果要想彻底解决目前扰乱市场的这些行为,营造长租行业“兴利除弊”的局面,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才可以。

 

    近日,租房行业又上了微博热搜,说明*近租赁市场乱象已经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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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日报也对房屋租赁市场动态进行了跟踪报道,媒体已经开始关注租赁市场,针对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发文,提醒广大群众警惕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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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住建部发布通知,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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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八条高收低租: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从目前的内容来看,此条例更多的是保护承租人利益。往后如果房屋托管企业“暴雷”,租客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房东将无权暴力驱赶租客。因此,房东在选择租赁运营机构时更加应当擦亮双眼,谨慎决策,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房子是我的,我可以赶走租客”的想法了。

 

    任何条例的制定都是为真正的立法做铺垫。从长远来看,对行业发展是一件好事。让我们共同期待《租赁法》更快落地。还房屋租赁行业一个美好的明天!

附件: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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